暨南大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15 来源:暨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委书记要履行好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述职要述党建、群众评议要评党建、年度考核要考核党建、选拔任用干部要看抓党建的情况。为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指导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组电明字〔2014〕32号)及省委教育工委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组织开展全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责任,提高管党水平,推动学校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二、述职对象
  基层党组织书记。二级党组织书记向学校党委述职,院属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向所属二级党组织述职。
  三、述职内容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重点围绕贯彻中央、国务院侨办党组、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有关党建工作精神和部署,全面提升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进行,内容主要包括:
  (一)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立足本单位实际,谋划党建工作任务目标,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和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思路、重点和措施等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宣传和执行学校党委决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部门单位工作任务的情况。
      (三)组织学习政治理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情况。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情况;严抓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推动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化常态化,有效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党内生活,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教育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严格发展党员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内监督等情况。
      (五)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等情况;了解和反映党员群众意见,维护党员群众正当权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课堂及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管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等情况。
   (六)开展党建研究,探索党建工作规律,及时发现和解决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培养典型,不断推动党建工作上水平、见实效的情况。
   (七)学校党委部署的年度党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四、述职形式
  结合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届中、届满和年度考核工作安排,根据工作实际采取会议述职或书面述职形式进行。学校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由学校党委组织学校党委委员、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离退休党员代表、在职教师和学生党员代表等人员参加评议;二级党组织以下的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由二级党组织组织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师生群众代表等人员参加评议。
  五、述职程序
  (一)述前准备。
  1.自查总结。基层党组织书记对照专项述职内容和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全面自查,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不足。
  2.撰写述职报告。基层党组织书记根据自查总结情况撰写述职报告。报告以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情况为主线,重点反映谋划和指导党建工作的思路、抓落实的主要措施、开展的特色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主要内容分为履职尽责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工作思路与主要措施三部分。
  (二)会议述职程序。
  1.述职汇报。基层党组织书记现场汇报履行职责抓党建和本部门单位党建工作的情况。
  2.民主评议。参加述职会议的评议人员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和述职汇报内容,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形成“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的评议结果。
  3.领导点评。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针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汇报的情况,逐个进行点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履行党建职责情况的总体评价,工作的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努力方向和要求等。
  4.会议总结。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对述职会议进行总结,客观评价机关党建工作成效,准确指出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要求。
      (三)书面述职的程序。 
  1.基层党组织书记需按要求向学校党委书面报送专项述职报告。
       2.学校党委就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向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
  3.学校党委组织人员审阅述职报告,并根据征求的意见和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形成“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的评议结果。
  六、评议结果运用
  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在学校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把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评议结果为“好”的,干部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评价为“一般”或“差”的,需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七、工作要求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述职评议考核,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严格有关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要先行一步、带头示范、及时跟进、抓好落实。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由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开展下属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形成大抓基层、严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学校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参照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做法进行履行党建职责考核。